湖南省科技項目申報通知
2022年度湖北省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研究課題申報的通知
長江國家文化公園是國家推進實施的重大文化工程,旨在通過整合具有突出意義、重要影響、重大主題的文物和文化資源,實施公園化管理運營,實現(xiàn)保護傳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務、旅游觀光、休閑娛樂、科學研究功能,形成具有特定開放空間的公共文化載體,集中打造中華文化重要標志,進一步堅定文化自信,充分彰顯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持久影響力、革命文化強大感召力、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強大生命力。為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研究力量,最大程度地凝聚社會智力資源,為長江國家文化公園湖北段建設決策提供理論依據(jù)和智力支持,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廳決定開展“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課題研究工作,現(xiàn)就具體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政策咨詢熱線:19855108681(v同)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湖北省委決策部署,立足推動長江國家文化公園湖北段建設,積極探索新時代文物和文化資源保護傳承利用新機制,加快構建以國家文化公園為主體的文化遺產保護地體系,針對當前長江國家文化公園湖北段建設中存在的重大理論和現(xiàn)實問題,堅持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并重,開展具有原創(chuàng)性的課題研究,為推動長江國家文化公園湖北段規(guī)劃、建設與管理和生態(tài)文明建設提供智力支撐和決策咨詢。
二、課題指南
帶*為重點課題,題目可以自定。
(一)基礎類
1*、荊楚文化演化過程與內涵闡釋、價值挖掘、形象凝練
2*、荊楚文化要素組成、要素代表與區(qū)域分布
3*、荊楚文化基因、特色與國際影響
4、荊楚文化重大事件、人物、故事研究整理
5、荊楚文化標志性文物文化和旅游資源研究整理
6、湖北長江水利文化與航運史研究整理
7、近代湖北工商業(yè)文化研究
8、湖北紅色文化資源整合與創(chuàng)新利用研究
9、湖北三國文化遺存調查報告
10、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長江國家文化公園發(fā)展戰(zhàn)略
(二)技術類
11*、國家文化公園四類功能區(qū)的識別與(湖北段)規(guī)劃布局
12*、湖北文物文化資源保護風險預測與關鍵技術研究
13*、荊楚文化傳統(tǒng)利用區(qū)建設保護重點、難點與案例研究
14、文化生態(tài)系統(tǒng)保護的生態(tài)修復、空間調控技術與案例研究
15、荊楚文化資源數(shù)字化傳播與湖北長江國家文化公園數(shù)字傳播平臺建設重點、難點與區(qū)域集成路線
(三)機制類
16*、“省負總責”要求下湖北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路徑與體制創(chuàng)新研究
17*、文旅融合與跨部門協(xié)同的機制與政策創(chuàng)新研究
18*、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保護立法與標準體系研究
19*、長江國家文化公園跨政區(qū)功能區(qū)協(xié)同共建機制與案例研究
20、長江國家文化公園重點工程保護建設投融資機制創(chuàng)新與案例研究
21、長江國家文化公園重點工程保護建設營運機制創(chuàng)新與案例研究
22、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與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機制優(yōu)化研究
23、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與文化事業(yè)單位改革重點、路徑研究
24、文化公園建設的國際比較研究
25、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的科技支撐體系研究
三、項目申報類別與資助額度
項目申報類別分為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和自籌項目,其中重點項目不超過10項,每項資助5萬元;一般項目不超過15項,每項資助3萬元;自籌項目不限,但研究課題要和長江國家文化公園湖北段建設相關。
四、申報要求
1、課題指南是圍繞長江國家文化公園湖北段建設重大布局提出的指導性研究方向,申報人可參照課題指南,結合學科特點和前期研究成果,就某個角度或突出問題設計研究重點,擬定選題。
2、每位申報人只能申報或參與一項課題。申報重點項目課題主持人應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副處以上職務或博士學位,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申請一般項目和自籌項目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并擁有碩士學位。
3、申報者應具有科學合理的研究團隊和相關學科的研究基礎,能發(fā)揮團隊優(yōu)勢,并能取得標志性成果。
4、項目負責人只能申報1項,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課題的申報;課題組成員最多參與2項課題申報。
5、項目負責人及時下載申報指南及申請書,填寫完畢后按照申報要求交由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集中報送,不受理個人申報。項目申報材料參見附件。
6、項目申報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必須嚴格把關,依據(jù)申報要求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
五、項目評審
項目申報結束后,湖北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工作專家咨詢委員會將及時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在省文化和旅游廳網(wǎng)站予以公示。為保證評審工作的公正性,嚴格評審紀律,在評審會召開之前,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以任何名義走訪評審專家,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申報資格。
六、項目結項
具體結項要求:
所有研究項目必須在2023年2月底前完成結項。取得以下成果條件之一的可辦理結項:
1、學術專著1部(含出版合同)(第一作者);
2、在供各級領導參閱的內參發(fā)表研究報告2篇
3、在CSSCI收錄期刊(來源刊)上發(fā)表論文1篇;
4、撰寫研究報告1部(重點課題不少于3萬字,一般課題和自籌課題不少于2萬字)。研究周期內,需在7月底和8月底前以研究專報形式分別提交1篇以上階段性研究成果,每篇字數(shù)為5000字以內(重點說明研究背景、問題分析和對策建議,語言精練、平實,避免學術化)。
所有課題研究成果皆須注明“湖北省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研究課題資助”字樣,并標注項目名稱與立項編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于結項評審:
1、相關研究成果被國家社科基金《成果要報》、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智庫要報》、教育部《教育部簡報(高校智庫???/span>、中央級內參或被湖北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研究專報》采納的;
2、被省部級以上領導作出肯定性批示的(需提供證明);
七、課題評獎
項目結項后,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廳將根據(jù)采納和批示情況,以“湖北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的形式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八、申報時間及材料報送
本年度項目申請受理時間從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項目申報書請從“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廳”網(wǎng)站的“通知專區(qū)”下載。申請單位應于申報截止日期前將審查合格的申請書紙質文檔(A3雙面打印、中縫裝訂)一式5份(1份原件,4份復印件)報送至湖北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工作專家咨詢委員會秘書處(湖北省藝術研究院),同時將電子文檔(文件名稱格式:課題名稱+申報單位+申報人姓名)發(fā)送至秘書處郵箱:,逾期不再受理。